是网红犬洛洛。
网红犬洛洛是阿拉斯加,这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可真的是了不得呢,它可是三十多个技能在身的狗子,就连智商排行榜上的金毛和它比起来都要逊色好多,都说阿拉斯加雪橇犬是雪。
哈士奇之所以被称为二哈,就是因为他被外表呆萌,行为诡异,能够带给主人更多的快乐。
养一只大型犬要费的精力太多,所以我只有一些养小型犬的经历,之前养过一只小鹿狗,非常的聪明可爱,在他四岁多的时候不幸离开了我现在想想还是十分怀念。
刚接到这只狗的时候是因为朋友不想养了,所以我就接受,用背包把它带回了家。当时朋友还担心这只小狗不肯和我亲近,怕它咬我,让我一点点和他接触,不要着急。因为以前养过狗,所以提前准备了很多东西,买了狗粮和肉罐头。
等小狗到家的时候把它放在地上,这个没节操的二货立马就把原主人给忘了,吃完了肉罐头,就翻开自己的小肚皮让我去摸,看着那期待的小眼神儿,真是没法拒绝。
我养的这只鹿狗叫豆丁,名字比较娘,是他的原主人给取的,也懒得给它换名字,就一直沿用了下来。要说这狗啊,真是非常的聪明,不喜欢吃狗粮,我每次都是用肉罐头拌好再喂给他。
他会灵巧的把狗粮上面的肉罐头都舔干净,然后把狗粮吐在角落里,每次大扫除就像一个寻宝活动,从房间找出各种他藏匿的狗粮。无论怎么教育都没有用。
豆丁还不喜欢洗澡,每次听到水龙头的声音就远远躲开,我只能用一只手抓着他,然后用喷头清洗。有一次洗澡的时候,豆丁突然哀哀嚎叫,腿有一些不好使了,看着她抽搐痛苦的样子,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被揪下来了一样 ,刚把它放在地上它就好了,瞬间跑得没了踪影。
这爱狗居然学会装病骗我了,少不得要抓回来一顿胖揍。不过下手很轻,因为实在是舍不得打。
单身男士的房间不算是特别干净,但是也是经常打扫的,自从养了豆丁之后,家里到处都是飘飞的狗毛。
而且我是不允许它上到我的床上的,但是豆丁很聪明,不知道在哪里研究出来的技巧,在床边的一角,沿着床头柜灵巧的爬上去,真是难为他,还没有床1/3高的小短腿儿。每次下班回家看到她趴在我被子上迷茫的小眼神儿,都能给你气乐了。
豆丁的脾气非常不好,跟了我以后从不让别人摸,家里一旦来了客人就能听到他躲在角落里狂叫,好像生怕我把他送人了一样,他也仅仅是接触过两任主人啊,哪儿来的这么多小心眼儿。
小狗最喜欢的事躺在地上,让我摸他的小肚皮,走到哪跟到哪,瞬间翻身,缠着你不肯放开。而且豆丁的胆子非常小,但还喜欢追求刺激,无聊的时候我就把它放在窗台上,开始怕得直哆嗦,不敢站起来,可没过一分钟就开始高傲的巡视自己的领地,对着窗外的行人呐喊。
当然,如果我不把它拿下来的话,他是决计不敢自己跳下来的,哪怕窗台离我的床不过20公分,一个老鼠的胆子,却有一颗狮子的心。
豆丁带给了我很多的快乐,后来因为工作变动,居住的地方不是那么方便,就把她送回了家,让她跟着老妈,就连爸爸不喜欢狗的人,也没事喜欢逗她一会儿,小模样长得清纯可爱,绝对是我见过所有狗里长得最漂亮的。
没几天就已经和周围的邻居混的很熟,可以让他们接近,不去咬他们,但是想要摸一把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每次回家发现他的地位都比我要高一点,但是还是喜欢腻在我的身边。
豆丁的死也算是一种圆满,作为在城市居住的狗,他的世界总是那么小,但是我把她送到妈妈身边的时候,它可以在广阔的农村大地上自由的游荡,还和邻居家的狗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生了三个可爱的宝宝,狗生也算是圆满了。
但也就是这三个宝宝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瘦小的身体养育了三个新的生命,就耗尽了他所有的能量,哪怕天天都有肉骨头,也不能让它重新恢复健康了。
他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还在远方的城市工作,没能够看她最后一眼,听妈妈说,哪怕把他和小狗分开,他也会一瘸一拐的跑去喂奶,最后无奈的将小狗送人,也没能够挽救他的生命。
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声音也有了一点哽咽,三年时间过去了,我还是忘不了他,比对有些人的记忆还要深刻。手机丢了,没能保留下它最后的影响,但是他一直都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