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运了一只,需要动物检疫站的证明,还有一只消过毒的狗笼!就可以了!还有得先联系航空公司,行李舱是否是负氧,就可以了!南航东航都可以,其他的就不清楚了!随行李托运,跟人走,一公斤22元,是南航的价
1.注意防寒避暑:新生仔獒对体温的调节能力很差。因此,环境温度对仔獒的生命活动影响很大,要特别注意搞好室内的环境温度。仔獒舍要用粗铁筋制成的半圆形铁架网。冬季,在铁架网上铺塑料薄膜,防止寒风侵袭,并用塑料薄膜将前后窗封严;夏季,应撤去塑料薄膜,用铁架网架葡萄、葫芦等攀缘植物,为藏獒幼仔遮阳。不同日龄藏獒幼仔的适宜环境温度为:0—7日龄:28—32℃,8—21日龄27℃,28日龄以后23℃,并注意保持室内干燥,防止过堂风。2.加强哺乳:母藏獒的营养哺乳母獒的泌乳量20天以后逐渐下降,而仔獒的需乳量却日益增加。因此,要及时补饲,供给母藏獒新鲜优质、易于消化吸收的动物性与植物性饲料,确保母藏獒的乳汁充足。 藏獒
3.提高藏獒幼仔的营养价值:藏獒幼仔生后1个月发育较快,食欲旺盛,母乳已不能满足需要,应补喂饲料,喂些营养价格高且易消化吸收的适口性好的流质食物。如鲜牛奶中加入奶粉、肉汤、熟鸡蛋黄、稀粥等,另加些鱼肝油、多种维生素和骨粉等,否则仔獒因营养不良,体质瘦弱,影响其生长发育。4.喂饲仔獒要适量:藏獒幼仔胃肠容积小,宜少喂多餐,每日喂5—6次,随日龄的增加,日粮浓度和日喂食量要逐渐加大,以适应仔獒日增重的提高。5.保证清洁饮水:供应饮水时要注意水质、水温、水量、时间。藏獒幼仔须及时供给清洁水源,不能含有害物质、病原微生物等,水槽要每天清刷一次。季节不同饮水量不同,夏季饮水量最多,不能间断。可用火碱(配成2%—3%的热水溶液)、3%来苏儿和5%福尔马林交替消毒产室、产箱和藏獒幼仔活动场所。定期对饮食用具用2%高锰酸钾消毒,藏獒幼仔出生后用左旋咪唑每2.5公斤体重服1片,30天时2次驱虫,效果很好,2月龄定期做好疫苗接种
一、办理的狗证方法:
1、先到属地派出所领取一张“养犬义务保证书”。
2、认真填写完毕后,找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章同意。
3、携带好上面说的那几样证明们、钱和自家狗,以及新出炉的有新鲜盖章的保证书,到派出所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然后缴纳费用。
4、静静地等待几天时间的审核。
5、通知去取狗证和狗牌,记得核对信息。
6、如果未免疫带着办理好的狗证、登记发票和自家狗去家附近的免疫点,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二、相关费用:
1、狗证之后要每年年检一次,狗主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以及,缴纳管理服务费,一般五环内,以后每年度是500元。
2、五环外的收费标准要复杂一些,是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好的话请采纳 谢谢! 所有城市都禁养大型犬,藏獒属于大型犬,也就是在所有城市都不能养藏獒
大型犬标准:犬成年时体重在30-40公斤,身高在60-70厘米的犬。
大型犬品种:阿富汗猎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大白熊犬、 杜宾、 德牧、 金毛、 罗威纳、苏牧、 圣伯纳、 英国古代牧羊犬、 藏獒、日本秋田犬、英国猎血犬、斗牛犬。
北京规定,供参考:
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建设和谐社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做文明养犬人为主题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街头贩犬、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涉犬经营单位及宠物医院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促进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农村地区,已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域,已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二、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对违规饲养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三、一般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对违规出户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 养犬人必须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遗弃所养犬,养犬人放弃所养犬只的,应送交区县养犬管理部门。
五、 养犬人严禁携犬进入市尝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尝候车室、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对违规进入上述地区遛犬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六、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予以处罚。
八、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逾期不办理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予以处罚。
九、 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区县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不送交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十、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举办犬展览,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从事其他犬类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禁养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和举办犬展览。对违法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予以处罚。
十一、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因养犬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违法养犬给城市卫生防疫、市民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危害,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大型凶猛的犬一定会受到限制的,很难给狗狗拿到证的.可不可以,就要看你们那边查的严不严了. 估计你得先买一个院子,然后再养比较容易。我觉得这种犬只能在郊区养,在城里养太吓人了